我家現在這位印尼照顧工拿到那筆錢之後,就換了一支新手機。
這位照顧工是在 2022 年四月的時候從印尼來到台灣。當時還在疫情期間,所以一下了飛機,就得先開始十四加七的隔離期;而如果是國人回到台灣,前兩週必須住在防疫旅館中,但最後七天就在家自主隔離(而且我就看到有些人這七天已經在趴趴走了),但是外籍人士則必須這二十一天都住防疫旅館。
至於防疫旅館的費用,大約一天台幣一千五,由雇主負擔,而且,從下飛機的那天開始,就是她的工作的起算日,所以這二十一天實際上根本無法工作,也是要支付薪資的。沒有人聽到這樣的支出會開心,但誰都知道疫情期間是多麼困難,而且十四加七已經比更早的三週隔離放寬了不少,也就摸摸鼻子,召喚了資本主義的精靈,寄宿在我皮夾裡的卡片上,刷了下去。
那時聽說地方政府會有防疫旅館補助,一天五百塊,而仲介已經去申請了,但那時候也沒把這件事放在心上,畢竟讓人早點進來,分攤一下家裡的工作,對我來說比較重要。到了 2023 年底,都過了一年半,我都已經完全忘記這件事了,照顧工突然跟我說,她要給我一筆錢,會有一筆錢會先進到她的郵局戶頭,她再領出來給我。
原來地方政府的防疫旅館補助,是以去住旅館的人為對象。所以,雖然出這筆錢的人是我,但因為是她去住防疫旅館,所以補助就會進到她的戶頭。
對我這是件很怪的事,錢都已經進到了我的員工的戶頭了,怎麼還會叫員工從她的戶頭給我也可能是我拉不下面子,或是,我覺得這感覺就像是某種奇怪的金流,雇主拿員工的私人帳戶做奇怪的事情…反正,我也不缺這一萬塊,就說,好吧,這筆錢就放著就好,就當作是獎金,照顧家人這種工作又不會有升遷也不會有調薪,有機會發個獎金也不錯。
說起來還是防疫旅館的補助規定很奇怪啊!去住防疫旅館的人,與負責這筆支出的,原本就往往不會是同一個人啊,以住宿的人為對象補助大概是行政上面方便,就把這種麻煩留給民間了。想起來,在這段期間,如果是因為出差而必須出國,回來必須住防疫旅館的員工,大概也都得到一筆意外的小錢吧?都過了一個年度了,如果還要把這筆錢流進公司的帳戶,恐怕也很奇怪。
這種補助難道不能一開始就做嗎?像是防疫旅館旅客在退房的時候,政府就直接把補助款給旅館,然後實際支出的人直接支付剩下的款項之類的。但,真要說起來,我也不會去希望政府還要做什麼改進,畢竟疫情這樣的事情,還是不要再來一次。
真的,真的不要再來一次。